《最高黎民法院合于审理妨害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实用公法若干题方针证明》已于2023年6月19日由最高黎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91次聚会通过,现予公告,自2023年8月15日起推广。
(2023年6月19日最高黎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91次聚会通过林木,自2023年8月15日起推广)
为依法惩办妨害丛林资源犯法,掩护生态境况,遵循《中华黎民共和国刑法》、《中华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黎民共和国丛林法》等公法的相合章程,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实用公法的若干题目证明如下:
第一条 违反土地处理规则,犯罪占用林地,转化被占用林地用处,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章程的形成林地“毁坏”:
(三)正在林地上排放污染物、堆放毁灭物或者举办非林业坐褥、修树,形成林地被急急污染或者原有植被、林业坐褥条目被急急妨害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行径,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章程的“数目较大,形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豪爽毁坏”:
(三)犯罪占用并毁坏的公益林地、商品林地数目虽未折柳到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尺度,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尺度的;
(四)二年内曾因犯罪占用农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惩办,又犯罪占用林地,数目到达第一项至第三项章程尺度一半以上的。
第二条 违反国度章程,犯罪采伐、毁坏列入《国度中心掩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林木,或者犯罪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黑白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成品,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章程,以危急国度中心掩护植物罪入罪惩办:
(三)危急国度中心掩护野生植物,数目虽未折柳到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尺度,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尺度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行径,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章程的“情节急急”:
(三)危急国度中心掩护野生植物林木,数目虽未折柳到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尺度,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尺度的;
违反国度章程,犯罪采伐、毁坏古树名木,或者犯罪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黑白法采伐、毁坏的古树名木及其成品,涉案树木未列入《国度中心掩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遵循涉案树木的树种、树龄以及史籍林木、文明价格等成分,归纳评估社会危急性,依法入罪惩办。
第三条 以犯罪据有为方针,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章程的“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
(二)违反丛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章程,私行采伐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完全的林木的;
不以犯罪据有为方针,违反丛林法的章程,举办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行动,形成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完全的林木毁坏,适应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章程的,以有意毁坏财物罪入罪惩办。
第四条 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章程的“数目较大”:
(三)数目虽未折柳到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尺度,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尺度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行径,到达第一项至第四项章程尺度十倍、五十倍以上的,应该折柳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章程的“数目强盛”、“数目出格强盛”。
推行盗伐林木的行径,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无益生物等天然缘故毕命或者急急毁损的,正在定夺应否查办刑事负担和裁量惩罚时,应该从厉掌握;情节明显细微危急不大的,不成动犯法统治。
第五条 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章程的“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博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章程的时辰、地址、数目、树种、形式,任性采伐本单元或者自己完全的林木的;
(二)违反丛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章程,任性采伐本单元或者自己完全的林木的;
(三)正在采伐许可证章程的地址,抢先章程的数目采伐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完全的林木的。
第六条 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章程的“数目较大”:
(三)数目虽未折柳到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尺度,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尺度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行径,到达第一项至第四项章程尺度五倍以上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章程的“数目强盛”。
推行滥伐林木的行径,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无益生物等天然缘故毕命或者急急毁损的,普通不以犯法论处;确有须要查办刑事负担的,应该从宽统治。
第七条 认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章程的“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应该遵循涉案林木的发卖代价、原因以及收购、运输行径违反相合章程等情节,联合行径人的职业条件、资历体验、前科情状等作出归纳鉴定。
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能认定行径人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但有相反证据或者或许作出合意会释的除表:
第八条 犯罪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章程的“情节急急”:
(三)涉案林木数目虽未折柳到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尺度,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到达相合尺度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行径,到达第一项至第四项章程尺度五倍以上或者拥有其他出格急急情节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章程的“情节出格急急”。
第九条 多次推行本证明章程的行径,未经统治,且依法应该追诉的,数目、数额累计计较。
第十条 伪造、变造、生意采伐许可证,丛林、林地、林木权属证书以及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批准许书等国度罗网答应的林业证件、文献组成犯法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章程,以伪造、变造、生意国度罗网公牍林木、证件罪入罪惩办。
生意容许进出口声明书等规划许可声明,同时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章程之罪的,按照惩办较重的章程入罪惩办。
犯罪推行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等行径,适应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章程的,以扒窃罪论处。正在定夺应否查办刑事负担和裁量惩罚时,应该归纳切磋对涉案林木资源的损害水平以及行径人赢利数额、行径动机、前科情状等情节;以为情节明显细微危急不大的,不成动犯法统治。
(四)暴力抗拒、阻挡国度罗网办事职员依法履行职务,尚不组成阻碍公事罪、袭警罪的;
推行本证明章程的妨害丛林资源行径,行径人系初犯,认罪认罚,踊跃通过补种树木、复原植被和林业坐褥条目等形式修复生态境况,归纳切磋涉案林地的类型、数目、生态区位或者涉案植物的品种、数目、价格,以及行径人赢利数额、行径要领等成分,以为犯法情节细微的,可省得予刑事惩办;以为情节明显细微危急不大的,不成动犯法统治。
第十三条 单元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章程之罪的,按照本证明章程的相应天然人犯法的入罪量刑尺度,对直接肩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负担职员入罪惩办,并对单元判惩办金。
第十四条 针对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完全的国度中心掩护植物和其他林木推行犯法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该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五条 构造他人推行本证明章程的妨害丛林资源犯法的,应该遵从其构造推行的齐备罪恶惩办。
对待受雇佣为妨害丛林资源犯法供应劳务的职员,除参加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表,普通不以犯法论处,但曾因妨害丛林资源受过惩办的除表。
第十六条 对待推行本证明章程的合系行径未被查办刑事负担的行径人,依法应该赐与行政惩办、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移送相合主管罗网统治。
第十七条 涉案国度中心掩护植物或者其他林木的价格,可能遵循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遵循销赃数额认定显著不对理的,遵循商场代价认定。
第十八条 对待涉案农用地类型、面积,国度中心掩护植物或者其他林木的品种、立木蓄积、株数、价格,以及涉案行径对丛林资源的损害水平等题目,可能由林业主管部分、伺探罗网按照现场勘验、检讨笔录等出具认定主见;难以确定的,按照判定机构出具的判定主见或者下列机构出具的讲述,联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第十九条 本证明所称“立木蓄积”的计较手段为:原木柴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林木最高国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对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题宗旨诠释